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0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总股本的 52.29%,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8,123,505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4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87,288,01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880,0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407,91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98,123,505 股,
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
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
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本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98,123,5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9%,
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股数
数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量(股)
例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8,123,505 52.29% 98,123,505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合计 98,123,505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