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4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部分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
月6日10时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所持本公
司20,996,1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为“已流拍”。本次拍卖后续是否进行二
次拍卖尚具有不确定性。若进行二次拍卖,后续仍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
环节,最终的拍卖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
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将积极与
相关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密切沟通,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以便协助对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和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均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承诺未履行和负担业绩补偿等义务,
不存在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交易等;亦无本公司对上述相关主体进行利益
倾斜的任何其他情形。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
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
法定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正威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