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建忠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长远
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万、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相对公司总资产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
购具有可行性。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
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
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通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