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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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议案一: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 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
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
对 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为
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
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2月20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 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4 号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0日
                 至2024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兴宥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六) 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八)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 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2024年业务
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
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合作、日常采购
销售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拟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50,000万元保函额度(包含原授
信到期后续期),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
期限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
告》(公告号:2024-005)。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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