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0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监事局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
董事局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经审核,监事局认为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
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局审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编制的《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局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15〕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
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
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