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龙岩龙净环保工业园一号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
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材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林泓富
先生、黄炜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并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陈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荐程序合法有效。各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
实,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出任的职务,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证券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同意
林泓富先生、黄炜先生、陈家明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
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荐程序合法有效。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
用,勤勉务实,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出
任的职务,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我们同意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世农、肖伟、李文莉、林红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