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贵
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计划完成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1,1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 亿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不 含 税 金 额 15,274,659.4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3,882,958.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CDAA4014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 万 t/a 中低品位磷矿综
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
装置
合 计 114,388.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 募集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号 金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 万 t/a 中
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
铁矿制硫酸装置
合 计 114,388.30 86,435.57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研究中心”预计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该项目规划建设磷矿选矿研究实验室、湿法磷酸净化研究实验室、磷系材料研究
实验室、氟硅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磷石膏及固废综合利用实验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公司预
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 2024 年 8 月。
四、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
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
中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创新是公司长久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公司不但重视现有行业领
域内生产技术的优化创新,同时重视在磷化工相关技术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及尝试,通
过自有技术创新实现生产工艺优化、降本增效,该项目的继续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在技
术研发方面提供专项资金保障,推动技术研发工作积极迈进。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250 余名,研发人员专业涵盖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
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等等,主要研发人员与项目负责人拥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对
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科学与前瞻性认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坚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重视新技术开发与新工艺应用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具有市场
需求与产品应用特点的技术产业化转化机制,并已经将多项专利技术转化在已有的产
品中,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生产技术均应用于工业
化生产。为规范项目开发流程管理,提升项目执行效率,制定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将
项目按照项目调研、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研究、工艺设计、工业化转化的程序
逐步推进。严格的项目管理开发流程为本项目的实施具体研发计划奠定了流程管理基
础,为提高研发效率及提升研发费用使用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具体进展相关情况确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
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的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至 2024 年 8 月。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成,项目
整体未能如期完成建设,该项目公司拟延期至 2024 年 8 月完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具体进展相关情况确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