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相关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德
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数控”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对科德数控延长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2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部分调整。根据
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
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
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以及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股份登记和相关变更登记均全部完成之日止。
鉴于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
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2 月
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股份登记和相关变更登记均全部完成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