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诺唯赞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与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紧密结
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