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
则,我们现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如下:
新修订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审阅更新编制的《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
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
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报告及
上市公司的备考审阅报告;经认真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综上,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