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2 证券简称:司南导航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5.97 万元置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4.05 万元置换以自
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77.00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366.6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2023]第 ZA9078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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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新一代高精度 PNT 技术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合计 55,650.16 55,650.16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合计 5,475.97 万元,本次置换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 本次可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金额
新一代高精度 PNT 技术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
合计 44,650.16 5,475.97 5,4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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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不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可置换
序号 费用明细
含税) 金额(不含税) 金额
发行手续费及其
他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合计 9,366.63 574.05 574.05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币 574.05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
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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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其中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5.97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的募投项目资金,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4.05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的发行费用。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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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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