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隆科技: 艾隆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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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苏州艾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良华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良华,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良华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会计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金陵科学学院商学院讲师;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导师;2022 年 7 月至今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5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艾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管理团
队、核心骨干人员等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成为限制性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27 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
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
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27 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电子邮件:8103@iron-tech.cn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人:朱锴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良华
     附件: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陈良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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