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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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根据以往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
务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预计,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优化调
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投资用途等内容的变更,仅涉及募集
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和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故同意公司拟定《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司章程》
公司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为:公司拟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保证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故同意公司拟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
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
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
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
出相应调整;
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苏忠军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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