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
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渤海汽车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独立意
见。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渤海汽车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范小华 长海博文 李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