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384,729,08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377,585,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811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1,476,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144,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3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7,144,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3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3,204,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95,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2.3123%;反对 1,5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 股份的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刚、刘雪莹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