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9:15—9:25,9:30—
(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9:15 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代产业园 5 栋 5 层会议室。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 185,275,93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445,38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477,7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95%;反对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1,7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83.1460%;反对 243,60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8540%;弃权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86,477,7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95%;反对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1,7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83.1460%;反对 243,60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8540%;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