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1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5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5 日 9:15-15:00。
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34,847,18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8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4,733,0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33,0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份的 0.32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275,747,150 股,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