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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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程女士、
李学尧先生、胡超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
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00万股(含)至2,000万
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3%-2.86%,按照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股(含),测算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的区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20,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资金总额为准。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公 司董事会将授 权公司管理
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如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的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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