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
知已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由监
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以现 场及通讯
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 公 司
(以下简称“江苏爱珀科”)为其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被担
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 有效控
制,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且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江苏 爱珀科
下属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有 利于江
苏爱珀科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增加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 更新情
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 监事会议
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