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1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2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21,727.42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8,778,27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 150 万件精密刃量具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项目
合计 62,000.00 62,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职工薪酬、工程款等,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之前确认可以采取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
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定期
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
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职工薪酬、工程款等,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具体操作
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系公司为提升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的独立意见;
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