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
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0 万股,回购价格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
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由公司另行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震、Zhang Yun、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