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 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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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60,82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9日非交易过户
至“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8.2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部
分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为23人,本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60,8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批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18个月、30个月、42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之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批解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2019年-2021年
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3年半导体专用
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
不低于5,000.00万元(上述“营业收入”相关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预计的具体情
况,董事会预计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未能达标,当前难以实现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初衷。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
员工的利益,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征求参与员工意见后提议,公司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拟提前终止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清算和财产分配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拟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拟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3名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于2024年2月2日
出具了《关于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公司已经就提前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于
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
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全部2,960,820股标的股票,依法
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以出售所获剩余现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
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收益部分归属于公司,公司可以该部分收益
为限,依据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期限,按照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进行补偿。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基于保障参与员工的利益之考虑,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
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
用、出售股票收回资金等进行核算。
  公司除正在存续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
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考虑选择合适的方式、持续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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