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 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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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下午 15: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 3 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2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
象以 16.60 元/股授予预留的 1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7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中,
首次已授予 600.00 万股,本次授予预留部分 130.00 万股,剩余预留部分 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待授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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