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
份 460,337,86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8.99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60,194,463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0.015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0 人,代表股份 143,400 股,
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53 %。
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黄李平先生、谢振兴先生、李卫华先生、沈平先生、凌飞
先生、郑锐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1771%。
本议案获得通过,钱立军先生、盛明泉先生、杜鹏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28%。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2957%。
本议案获得通过,范家辰先生、岳庆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208,763.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99.9720%;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21%;
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0.027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200,663.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99.9702%;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
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5.6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200,663.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99.9702%;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
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5.6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200,663.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99.9702%;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3236%;
反对 13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5.67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韩亚萍律师和刘冰
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