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25 人,代表股份 19,049.4857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 73,526.9837 万股的 25.908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824.67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17%。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
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190,050,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90,050,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的议案》,选举仇向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0,050,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90,050,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90,050,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李文君律师、柏德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