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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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9:00 时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次修订完成
后,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同时废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
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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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
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
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
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
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健全 ESG 管理体系,
公司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相关职责,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
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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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公告》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 ESG 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
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ESG
管理制度》。《ESG 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同
时废止。
《ESG 管理制度》(2024 年 2 月) 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
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
在职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帮助人才实现安
居乐业,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该事项在充分考虑员工的
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借款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
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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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