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2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因工作人员疏忽,此
公告与《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文本中的“二、会
议审议事项”之“1.提案编码”之“提案名称”及“附件 2:授权委托书”内容不
一致,现更正如下:
更正内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更正后: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更正后:
该列打√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的项目可
编码 意 对 权
以投票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4-019)。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项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