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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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3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85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 1,598,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7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继续根据
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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