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曾家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出席会
议的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
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7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