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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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鑫铂科技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430.06
  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5,148.36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
  公司对鑫铂科技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930.06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160,148.36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
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鑫铂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分行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存入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
币)。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的最高本金限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1月31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
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经营范围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直接持股 71%,通过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股东构成
                 股 29%
   截 至 2022 年12 月 31日 , 鑫铂 科 技的 总 资 产为 156,976.74 万元 , 净资 产 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
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科技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
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
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13%。公司累计
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65,148.36万元人民币(备注:其中上次担保进展公告后对
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鑫铂
科技分别增加4,100.00万元、2,383.29万元、2,500万元的担保未进行披露,原因
为此次担保最高额合同已披露,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1月13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此最高额担保
合同下后续进行融资公司未进行逐笔披露)。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7.48%,以上担保全部是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4,851.6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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