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童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已 充分 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 ,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中国石油集 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 、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
材料 。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 司
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 适用 λ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 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
(四 )中 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 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公 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如 适用 );
(五 )中 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 (任 职 )问 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λ
(六 )中 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λ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λ
(八 )中 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λ
(九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 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λ
(十 )其 他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
三、本人具各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市公 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配偶 、
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三 )在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四 )在 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五 )与 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或 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
(六 )为 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人及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记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事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 以上通报
批评的;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本 所认定 的其他情形 。
五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 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
解除职务的人员,如 是 ,需 说明自解除职务之 日起是否届满 12个 月。
六 、包括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 内上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 3家 ;本 人在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
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七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
况。
本人 已经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 人 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
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对本人 的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 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
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白作 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 中国石油集 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独 立董事期
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 以及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 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 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 司主要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
本人承诺:如 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
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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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绛
勿 彳 年 9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