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2024年2月1日下午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48,446,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5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
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3,34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8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99,029,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14,445,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2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60%;反对33,957,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02%;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表决结果:同意711,13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3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715,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97%;反对33,959,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23%;弃权3,3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1%。
表决结果:同意748,312,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96,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118,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委托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高媛律师、祝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