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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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
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对“年产 325 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进行延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 月 31 日调整到 2025 年 1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
瑞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3 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 558.77 万元(未
经审计),拟于 2024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董剑刚通过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浙江福来特新材 料有限
公司,董事李中担任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锋龙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本次“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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