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1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对会议通知发出时间无异议。公司应出席会议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
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13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84,84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9%;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13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69,687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9%。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和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