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
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的事项。
     (一)《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
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莉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超一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英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和材料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