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审议决议
依据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基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
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专题会议的纪要,同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 3 名。
本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的决议意见如下: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
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秉心 胡越川 周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