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上市
公司”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触媒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0,000股,并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32,150,000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后 总 股 本 为 176,200,000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公司
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创新投”),限售股份数量为1,431,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
通的其他限售股股东为陈艳秋、郭晶,限售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40%,限售期均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名,限售股数量共计2,131,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2月19日(因2024年2月1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
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陈艳秋、郭晶的股份限售安排及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本单
位/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单位/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申万创新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
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31,98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
售股份数量为1,431,98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
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
配售股份外,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
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申银万国创新
公司
合计 2,131,980 1.2100% 2,131,980 0
注: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限售股股东取得
个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个月
合计 2,131,98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触媒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触媒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触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