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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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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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
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
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
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会议签到时向
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
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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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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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采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
三、会议议程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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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会员会召集人
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振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振超先生简历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
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