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公司价值以及公
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
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用于减少
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 1,666.6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
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