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
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
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 6.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 4 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其后于 2019 至 2023 年间,公司
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 5.6129
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
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
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借款展期额度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