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推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
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6%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各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
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5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对应当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激励对象有权了解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应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激
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记录由公司归案保存。
(二)激励对象对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收到激励对象个人申诉后 10 个
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最终的绩效考核结果。
(三)各归属期内,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相
应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作废失效事项。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
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执行。
(二)本办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的,适
用变化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