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
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现场参会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为公司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正式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具体担
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2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