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 8 号新点软件东区 E 幢 2015 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4,260,98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01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43,821,911 99.8202 438,673 0.1795 400 0.00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鹏、张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