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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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20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周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
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星虎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董
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制定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于同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上。
  八、关于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200 万瓶注射剂生产线技改项
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于 2021 年 11
月取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商品名:特治星;原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原研品种,系公司与辉瑞成立合资公司时,辉瑞注入品种)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批
件,2022 年 1 月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行,实现地产化转移生产。目前,瀚晖制药特
治星生产线年产能为 800 万瓶/年,该生产线自投产后一直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基于特治星产品市场需求的良好潜能和公司未来 3-5 年战略规划布局,同意
瀚晖制药将富阳工厂现有青霉素大楼 4-5 层进行改造,扩建特治星生产线项目,
建设成生产能力为 1,200 万瓶/年特治星注射剂生产车间。项目计划总投资余额
约 1,400 万元。
   本项目全部建设周期 28 个月,基本建设期为 19 个月,产品验证及稳定性研
究 6 个月,省局备案 3 个月。若因项目开工时间延期等原因,将导致本项目建设
期延长。根据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 44,419 万元,总
投资收益率 60%,静态投资回收期 4.4 年,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是在富阳工厂已建成的青霉素厂房上改造扩建生产线,厂房主体建设
完成,需要在原有厂房基础上办理施工许可相关审批手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7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9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上。
     十、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需要,根据公司当前形势,按照“业
务优先、战略协同、组织精简、效率提升”的原则,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
行调整,建立健全“销、产、研”运营体系,强化总部管理职能。主要有四个方
面:
  一是成立销售中心,突出销售端引领拉动作用。销售中心下设医院销售总部、
渠道及创新业务销售总部、商业销售总部、原料药销售总部等部门,全力推进各
类别销售。
  二是成立生产中心,有效整合各生产基地资源,做好制剂和原料药等产品的
及时交付,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生产中心承担公司产品从原辅料到成
品出厂等系列管理工作,包括供应链管理、生产、公共服务、工程管理、EHS 管
理、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下设质量管理总部、公共服务部、生产计划部、
技术部、供应链管理部、工程装备部、EHS 管理部和工业战略项目部等部门,同
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生产基地负责人生产负责制。
  三是成立研发中心,积极整合公司研发技术和资源,提高研发效率。研发中
心下设创新药研究院、制剂研究院、原料药研究院等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创新药、
仿制药、原料药等研发工作。
  四是强化管理支持部门的作用,为加强集团化管控,提高管理效率,对各子
公司财务、人力、投资、业务发展、法务、行政等职能进行整合。
  调整后的新组织架构如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周三)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
区外沙路 46 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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