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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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
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孙芳女士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
主席职务,经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杜方先生提名,公司监事会对被提名人
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贾子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贾子龙简历
  贾子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曾任职于沈阳天眼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至就职于奥维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生产部经理。
  截止目前,贾子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形,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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