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软件: 新点软件关于提议回购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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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6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
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
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
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
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
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2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持续研发新产品;充分发挥在产品与技术
方面的优势,挖掘用户新的需求,落地更多的运营收费模式,探索商业模式的
转型升级。
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
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市以来已连续2年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每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均不低于30%。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制定利润分
配方案,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将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接受现场调研、
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相
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
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
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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