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止 2024 年 1 月 30 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7,763,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4,937,715 股的比例为 0.3620%,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58 元/股,最低价为 27.0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65,996,39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持续推进回购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截止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高 价 为 40.58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27.06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二、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数字化智能控制水平,打造安全、高
效、高质量、低成本的智能工厂,并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
风险管理能力,用业绩的成长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消除投资者误解,树立市场信心。进一步强化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
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
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
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
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
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