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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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议回购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夏崇耀先生提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夏崇耀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
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的,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的股份将被注销;
起12个月内;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夏崇耀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形。
  五、 提议人的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夏崇耀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事项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夏崇耀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
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就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
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
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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