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本集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为境外企业,公司出口商品、
进口原材料主要使用外币结算,加上公司营运据点分布於境内外,
导致公司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随着生产、
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营运活动的增加,公司受到汇率及利
率波动对营运成果持续造成影响。
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仅限於建立在实
需背景之下,与营运活动有关之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包
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及基於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计划开展於
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操作经核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得依实
际营运活动所产生之风险资产或负债为范围开展,并严格依照公
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办法管理及内控程序
执行。
四、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得於实需背景之下,从事与营运活动
有关之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
对营运活动风险影响。
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
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
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
易风险。
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
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业资讯之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
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
用风险。
备金融衍生性商品专业知识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
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
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并报告财务总监。内核及
会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纪录,并由内核人员进行
事後独立稽核。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
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