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 美盛 公告编号:2024-01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因 2022 年度
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三)项的规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
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22 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三)
项的规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
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
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